穗恒运A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5年12月23日刊登公告以来,公司董事会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广泛沟通。根据沟通结果,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一致同意,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出调整。
将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对价安排调整如下:
现对价安排调整为:"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将获得相当于3.2股股份的对价安排。具体对价安排的方式是:流通A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A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1股股份;同时,公司向全体股东派现,每10股派现金6.30元(含税);非流通股股东将其应得股利全部转送给流通股股东,流通股股东因此得到现金对价为每10股9.27元(来自非流通股股东转送,这部分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),相当于每10股2.2股的对价水平;加上其自身应得股利现金6.30元,流通股股东全部现金所得合计为15.57元(扣除个人所得税后合计为14.94元)。"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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